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
新闻来源:省工商局商标处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6日
依照《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及《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通过企业自愿申请、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推荐、省工商局实地考查、甘肃省著名商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等法律程序。2012年11月29日,甘肃省著名商标专家评审委员会认定甘肃义顺莲花山药业有限公司的“陇宝”等102件商标为2012年甘肃省著名商标。
2012年12月14日,《甘肃日报》对本次认定的甘肃省著名商标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在一个月的公告期内,社会公众未对此次认定的甘肃省著名商标提出异议。按照法定程序,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月14日